僅限建筑結構為鋼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的房屋主體及其內部用于生產經營的機器設備、裝修及家具、存貨投保,若被保險人標的不符合以上投保要求,本保單不承擔保險責任。
【鋼混及磚混結構】定義為:承重墻體及屋頂均為鋼筋混凝土或磚砌混泥土結構。

洪水、地震、暴風、暴雨、臺風、雷擊、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爆炸、空中飛行物體的墜落、火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過失、惡意行為所造成的 經濟損失
因施工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對第三者財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的賠償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聘用的監理工程師;與工程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人等。更多詳情點擊這里

1、平安公眾責任險賠償精神損失,公眾責任險94版不賠償;
2、平安公眾責任險賠償法律費用,公眾責任險94版賠償訴訟費用;
3、平安公眾責任險除外所有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94版僅除外火災、地震、爆炸、洪水、煙熏。

1、平安公眾責任險賠償精神損失,公眾責任險94版不賠償;
2、平安公眾責任險賠償法律費用,公眾責任險94版賠償訴訟費用;
3、平安公眾責任險除外所有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94版僅除外火災、地震、爆炸、洪水、煙熏。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范圍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保障在經營范圍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需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以及法院判決經營者所需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或仲裁費用。
適合場景:寫字樓、住宅小區、電影院、酒店、餐飲行業、大型晚會演唱會等。
